女子上班6天和7天后提出离职 却被告知没有工资 你怎么看?
女子入职台球厅当服务员,6天和7天后提出离职,被告知没有工资
广东江门两名女子入职一家台球厅当服务员,分别上班6天和7天后提出离职,却被告知没有工资。
当事人王女士介绍,两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后,老板按照当地最低标准1800元结算工资,且发工资时说第1天不算工资,并以库存少钱和工服为由扣了每人259元,自己上了7天拿到了101元,另一人上了6天只拿到41元。
而招聘信息写的月工资3000元,面试时老板说试用期是2700元,没有签订合同。王女士表示希望能拿回应得的工资。
律师表示,如果老板是无故克扣工资,被克扣的工资是可以要回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如果双方纠纷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