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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交给哪个法院?提起上诉一般要交纳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吗?

2023-05-05 13:44:41来源:法制法律网栏目:滚动

一、当事人对哪些裁定可以上诉

可以上诉的裁定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除了上述列出的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判决或裁定,如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都是不能上诉的。

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作出的再审判决。

二、上诉状交给哪个法院

上诉状是交给原审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如果是想二审法院提交的,二审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上诉要交钱吗?

提起上诉一般要向二审费用交纳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但是对于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和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标签: 当事人对哪些裁定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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