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规定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两方或者两方以上;
2.合同内容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3.合同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依法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非根本有效要件;
2.效力状态不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应在法定的催告期间30日内追认,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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