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丢失登报声明需要什么手续?公章丢失后怎么办?
公章丢失登报声明需要什么手续?
公章丢失登报声明需要的手续有:
1.提交公章遗失登报需要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2.联系登报老师,按照格式填写公章遗失登报样稿,然后客户确认内容无误,及确定媒体和刊登日期。
3.付款:客户可微信、支付宝、网银、转账等方式付款,收到汇款凭证后刊登广告。
4.客户提供详细地址、电话、联系人,方便给您快递报纸。
公章丢失后怎么办?
公章丢失后,当事人可以:
1.法人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如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晚报等)。
3.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法人需亲自办理。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
4.刻章。大概三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印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