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吗?
一、公共设施用地可以抵押吗
公共设施用地不可以抵押,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市政公用和其他类社会服务性设施。公共设施地根据当地的居住人口规模而进行对应建设的起到为社会群众,民众提供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 不可以抵押。 公共设施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不属于个人,所以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的。
二、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哪类用地性质
一般都是属于建设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公共建设用地,是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对应,为居民服务和使用而修建的,是各种设施用地,包括建筑物及其院落的占地面积、绿地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包括教育、保健、文化和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事业、行政和其他设施。
三、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
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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