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分配生政策2023 今日视点
(一) 接收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 学校
(资料图片)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 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市第一中学、 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高级中学、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九中 学、郑州市第十一中学、郑州市第十二中学、郑州市第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郑州市 第二十八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十六高级中学、 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市第一〇一中学、郑州市第一〇三高级中学、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郑州龙湖一中、郑州市郑开学校、郑州航 空港第一高级中学、郑州航空港外国语高级中学、郑州中学、郑 州市第七十四中学、郑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郑东新区外国语中 学和清华附中郑州学校。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具体分配生名额分配见附表 1。
(二)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
(三) 分配生资格的认定
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
1.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 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 3 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及
以上等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 (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 1 年以上(含 1 年), 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 3 年, 初中阶段 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四)名额分配办法
初中学校分配生数=(每所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市区应届毕 业生总数)×各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
(五)分配生的录取办法
1.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内招生总数的 40%划定录取分数线, 分数线以下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学生学业考试成 绩从高到低录取。
2.分配生的录取标准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学校
统招录取线以下 50 分,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3.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 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 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4.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 录统录生。
5.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详情:2023郑州中招政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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