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法庭陈述?法庭陈述有时间限制吗? 滚动
如何做法庭陈述?
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可以作出陈述,被告人在开庭时进行陈述的,陈述的内容应该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辩驳,并且说明自反驳的原因、事实、理由等,主要就是对于证据的证明力和自己的一些想法进行陈述。
一、作为被告方在法庭上一定要认真对待法官的提问,千万不要感情用事。回答法官的问题要简明扼要,准确把握问题的实质进行回答。否则不仅会被对方抓住把柄,还会给法官造成不良的印象。
二、被告方上庭后,首先稳定自己的情绪,注意谈吐,不说脏话、气话,不抢话、插话,当需要你发言时再表达自己的观点,如果有律师陪同,则由律师为主陈述你的观点和证据,如果需要补充,请三思而后“言”。
三、被告方在庭上不能接打电话,不能随意发言等,总之法庭是讲道理的地方,法官安排你发言的时候你才发言,别人发言的时候,你就算有再大的意见,都要等对方说完了,法官允许你发言的情况下才能说。在法庭上不听从法官的指挥,就是违反法庭纪律。
法庭陈述有时间限制吗?
行政处罚法中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行政过程中应考虑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实践中一般行政机关只给当事人1-3天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