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上名字就算共同财产吗?房产证加名能确认产权归属吗?
房产证加上名字就算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说房产证加名取得财产是一种利益,如果说不好,可能情况比较特殊,比如这套房有太多的债务或者对方有很多的债务,可能会被别人骚扰,因为你是这个房子的债务人,所以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婚后按揭的房产,离婚后,一方只能分得婚姻承续期间共同还款的这一部分。对事实情况在法律上予以确认的房产加名行为,将隐性的财产问题明晰化,强化了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意识,对外宣示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避免了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是保障夫妻双方权益的有效手段。房产加名行为属于不动产权利变动行为,具有公示公告的物权效力。房产证是房产权利归属的证明,房产加名之后,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发生变化,意味着房产的权属发生变化。换言之,房产加名行为一旦完成,则产生财产转移的法律效力。
房产证加名后能有一半的房产吗?
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按份额分配,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那么也有加名特别的约定,比如说你的房子比较大,这个房子的价格是过亿的房价,规定你只有十分之一的房,所以加名时会规定你只有这个份额。
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房贷和房产证必须写同一个人的名字吗?
房贷的借款人的确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一样,因为只有房屋产权人才能去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当然,房产证上也可以添加其他人的名字。
大家还需要注意,在婚后买的房子,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婚姻存续期间办理的房贷,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之后离婚了,也需要共同还款。不过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财产分配后,让分配到房屋的其中一方还款,另一方就不再还款。
还有,父母要给未成年子女买房的话,必须全款购买,无法贷款买。成年子女若是想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那也要将父母名字也放在房产证里,共同去申请。
当然,客户在办下房贷后,等房贷还完,进行了解押,之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没关系了,客户可以过户到任意一个人名下。
房产证加名能确认产权归属吗?
在绝大多数购房者看来,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有我的一份,但是,其实不是的。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你不要考虑是婚前还是婚后写名字了,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