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强化府院联动机制 妥善处理职工权益 环球看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被执行人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移交的执转破案件。
据了解,该院立案后,于2022年6月7日依法指定河南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有限公司管理人。经管理人审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该公司负债总额为3430343.33元,涉及职工债权26人。
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于程序复杂、周期长,职工债权得不到足额及时清偿,导致职工的生存权益难以保障。如何妥善解决、兼顾利益平衡,是本案争议焦点,也是破产清算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依据破产法规定,对于债务人所欠职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核实、确认的基础上,需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镇平县法院民二庭汇报院党组,一边多次组织与职工进行面对面沟通,一边与县人社局、县税务部门进行协调,最后形成了由股东个人先行垫付资金保障职工债权,集中提前优先受偿的可行的方案,最大化保障了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的妥善处置,职工债权得以顺利清偿,离不开参与其中的政府各部门及破产管理人的共同努力,为法院审理破产清算案件积累了经验。
该案件审结后,为切实加强对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提高企业破产案件办理质效,镇平县法院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镇平县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的意见(试行)》,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破产程序中职工享有的权利,分别从职工债权审查和清偿、引导职工申请破产、鼓励第三方出资清偿等方面加强对职工权益保护。上述意见的出台建立了法院与人社部门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的联席机制,有利于协调破产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冲突,进一步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供稿:镇平法院 宋小燕 韩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