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溧河、茶庵、七里园、王村、清淮街道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溧河街道茶庵街道的批复
宛政文〔2023〕27号
(相关资料图)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溧河街道茶庵街道的批复
宛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溧河乡设立溧河街道的请示》(宛区政文﹝2022﹞48号)和《关于撤销茶庵乡设立茶庵街道的请示》(宛区政文﹝2022﹞49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宛城区撤销溧河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3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宛城区撤销茶庵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4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设立溧河街道。溧河街道辖原溧河乡的皇杜庄、胡寨、郭店、十里铺、十八里屯、王堂、袁老家、陈官营、沙岗、竹园庄、邢庄、詹庄、康庄、虎庙、王庄、二十里屯、樊营、庙街、钦赐田、夏营、李营21个行政村。面积47平方千米,常住人口7.2万,街道办公地点设在王堂村。
二、同意你区设立茶庵街道。茶庵街道辖原茶庵乡的郑营、周庙、樊庄、袁黄庄、葛营、老秦营、南肖庄、前陈营、茶庵、胡李张、下曹营、丁营、马庄、贾洼、顾营、南庄、杨乾庄、北肖庄18个行政村。面积73.31平方千米,常住人口5.12万,街道办公地点设在茶庵村。
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律的要求、规定和程序,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有关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3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七里园街道王村街道的批复
宛政文〔2023〕2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七里园街道王村街道的批复
卧龙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七里园乡设立七里园街道的请示》(宛龙政文﹝2022﹞42号)和《关于撤销王村乡设立王村街道的请示》(宛龙政文﹝2022﹞43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卧龙区撤销王村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5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卧龙区撤销七里园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6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设立七里园街道。七里园街道辖原七里园乡的达士营、白塔、大屯、独山、赵庄、冯楼、边庄、大寨、雷庄、大刘、大庄11个行政村。面积34.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5.77万,街道办公地点设在张衡街道七里园社区。
二、同意你区设立王村街道。王村街道辖原王村乡的罗冢、谢沟、柳湾、鱼池屯、大王庄、何营、王村铺、方营、贾营、董营、郑岗、大井12个行政村。面积51.6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5.86万,街道办公地点设在王村铺村。
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律的要求、规定和程序,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有关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3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清淮街道的批复
宛政文〔2023〕2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清淮街道的批复
桐柏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将城郊乡部分区域划入城关镇暨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的请示》(桐政文﹝2022﹞12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桐柏县调整城郊乡城关镇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7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城郊乡黄棚、邵庄、周庄、申铺、石家楼、向庄6个行政村划入城关镇,撤销城关镇设立清淮街道。
二、清淮街道辖原城关镇的东风桥、淮安街、大同街、西关、东环、西杨、淮庙、银兴花园8个社区和原城郊乡的黄棚、邵庄、周庄、申铺、石家楼、向庄6个行政村。面积65.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4.5万,街道办公地点设在东风桥社区淮河路59号。
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律的要求、规定和程序,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有关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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