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法院开展第二十九次“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观热点
立冬过后,温度骤降,但光山县法院集中执行热度没有降,11月16日,该院开展了第二十九次“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民生。
凌晨6时30分,天空还很昏暗,20余名执行干警精神抖擞、集合完毕。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梦扬作动员讲话,随后执行干警们按照前期预定方案,迎着寒风,向失信被执行人发起攻势。
原告张某与被告金某系朋友关系,金某由于急需用钱,从张某处借了35万余元并约定了还款日期,但金某却并未按约定还款,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金某先行偿还了55000元,随后迟迟未偿还剩余款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但金某一直消极对待,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
集中行动前一天,执行法官得知金某儿子即将结婚,金某正在家操办婚礼,采购物资的途中,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将金某截下,连人带车“打包”带到法院,进一步向其阐明法理、释明利害,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但金某仍拒绝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车辆进行扣押,并对金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被拘留一天后,金某家属迫于强制执行压力,将30万元交至法院代其履行了义务,张某也选择放弃剩余款项,该案得以执结。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计拘传7人,拘留1人,扣押车辆2辆,执结案件5件,部分履行9件,执行到位金额162.11万元。
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好、用足各项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做到集中执行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平安光山、法治光山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郝昱玮 吴宣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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