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夏季雷霆”专项执行行动
为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月28日凌晨6时30分,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豫剑执行-夏季雷霆”专项执行行动。
案例一
某融资担保公司与朱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朱某在银行办理透支借款以及分期还款业务,用于购置汽车,朱某通过信用卡分36期进行偿还,同时将该车辆办理了抵押手续。然而在合同签订后,朱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某融资担保公司代为清偿47118.11元,但朱某仍未还钱,无奈之下,某融资担保公司向法院提起了扣留车辆申请。执行当日,某融资担保公司向执行干警提供了被执行人朱某车辆的具体位置,执行干警迅速赶赴现场,多次向朱某打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并发短信通知,然而朱某并未回复。随后,在公证处的见证下,拖车公司对朱某抵押的车辆进行拖移处理,并将车辆交由某融资担保公司保管。
案例二
王某、张某与史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在首次执行过程中,原告王某、张某与被告史某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史某按期向原告王某、张某偿还钱款,但史某拒不履行。申请人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恢复案件执行。案件恢复后,执行干警与史某进行了沟通,史某表面上答应还款,但仍以种种理由推托,严重地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漠视法律权威。在执行活动当日,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对史某进行了拘传,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史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即当场履行62000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截止当日,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18人,拘留3人,扣押车辆1辆,强制腾房1处,查封机器设备一套,查封房产2处,执结案件10件,执行到位390883元。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紧盯群众的执行诉求,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供稿:王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