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实时:青海出台16条措施:鼓励发放购房补贴 推进商住房现房销售
图为政策吹风会现场。张添福 摄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吴志城介绍,近日,该厅出台《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回应群众关切,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提出16条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4个方面。从需求侧发力,《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面落实信贷优惠政策,督促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水平,将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5%下调到15%,努力满足新市民、新青年等群体住房需求。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房地产业协会等采取“以旧换新”方式支持群众改善住房条件。鼓励各城市政府主体出台购房补贴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家庭发放购房补贴。
从供给侧发力,《实施方案》提出,持续推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严控新增商品住宅建设,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对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项目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多措并举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着力保障续建项目“应进必进”“白名单”,积极化解因涉法涉诉被查封后处于停工状态项目的矛盾和问题,确保2024年10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统筹调动各方力量,确保按期完成保交楼项目交付任务。借鉴德令哈市现房销售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工作。
从国家战略政策机遇出发,《实施方案》提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研究出台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支持政策,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盘活已建成存量商品房资源,真正让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受益。
从强化组织保障出发,《实施方案》提出,推动房地产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定方案、市(州)出细则”的原则,狠抓工作落实,强化宣传引导,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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