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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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驻马店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驻马店市发改委原一级调研员孔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中秋节,孔华任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多次收受汝南县商人冯某某、确山县商人职某某、张某某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2.72万元。孔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孔华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二级调研员汪喜云违规收受礼品、私车公养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21年,汪喜云多次收受下属所送的购物卡、茶叶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3.55万元。2015年至2021年,汪喜云多次让驻马店市东方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解决私车加油费6.5万元、个人电话费0.67万元。汪喜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汪喜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泌阳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吉昌违规借用下属车辆、私车公养等问题。2017年6月至2021年11月,杨吉昌在领取交通补贴的情况下,先后使用泌阳县住建局抽调人员王某个人的两辆豪车,由王某担任专职司机,相关费用共计40240元,在泌阳县住建局报销。杨吉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杨吉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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