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几种方式?北京如何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北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几种方式?
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共四种,分别为委托银行收款(简称“托收”)、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现金。
1.使用“托收”方式缴存(推荐使用)
企业在开办及银行开立账户时,e窗通平台同步将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推送至公积金中心,自动完成企业住房公积金托收登记。
单位还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办理托收登记。点击单位网上业务平台页面左侧菜单栏【公积金】-【单位信息管理】-【委托收款缴款】,填写委托收款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银行在单位选定的托收日自动完成托收缴款,无需单位现场办理。
2.使用“转账支票”方式缴存
单位经办人可携带转账支票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3.使用“银行汇款”方式缴存
单位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在汇缴页面点击【缴款】,选中需缴款的清册后点击【下一步】,在“缴款方式”中选择【银行汇款】,“中心开户银行”中任意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银行名称,提交后点击【打印缴款通知单】。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单位开户行网银或柜台向《银行汇款缴款通知单》中显示的银行账号办理汇款,完成缴款。
4.使用“现金”方式缴存
单位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在汇缴页面点击【缴款】按钮,选中需缴款的清册后点击【下一步】,在“缴款方式”中选择【现金缴款】,“中心开户银行”中任意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银行名称。选择完毕后,“中心账户名称”和“中心收款账户”自动显示数据,提交后点击【打印缴款通知单】。单位携带现金和《现金缴款通知单》在3个工作日内到所选的收款银行任意网点办理现金缴款。
提示:现金缴款只能到选定的收款银行柜台存入,不能通过网银办理。例如:《现金缴款通知单》中显示的银行是交通银行,那么只能到交通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存入现金。
北京如何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第一步,编辑补缴清册
单位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在“汇补缴”下拉菜单中选择【补缴】,点击【编辑补缴清册】,进入编辑补缴清册页面;
1.逐条录入补缴信息:点击【添加补缴人员】,进入“录入补缴信息”页面;录入职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点击【查询】,系统自动调取该名职工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在“补缴类型”下拉菜单,选择 “按月补缴”;录入补缴起始年月、补缴终止年月,系统会自动计算出补缴月数和补缴额,点击【确定】,该条补缴信息录入完成。如有多人需补缴,重复以上操作,直至所有补缴信息录入完成,点击【保存】,在弹出的页面中再次点击【确定】,保存补缴记录 。
2.批量导入补缴信息:为方便单位一次性大量补缴,系统开通批量补缴的功能。点击【导出模板】,系统自动导出“补缴清册导入模板”(excel格式),单位根据模板填写职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补缴类型、补缴起始年月、补缴终止年月、补缴月数、补缴基数、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额、补缴合计,所有人员信息录入完毕后,保存excel表格;点击【导入(补缴)清册】,选择电脑中已编辑完成的补缴人员Excel表文件,点击【提交】,完成批量导入补缴信息操作。
第二步,上报补缴清册
单位完成补缴信息录入保存或批量导入提交后,点击【确认申报补缴清册】,系统提示“申报补缴清册成功”,点击【确定】。完成补缴清册上报手续。
第三步,补缴缴款
选择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现金方式补缴。
提示:现金缴款只能到选定的银行柜台存入,不能通过网银办理。例如:《现金缴款通知单》中显示的收款银行是交通银行,那么只能到交通银行任意网点存入现金。